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政府采購的“本國產品標準”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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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中國將在政府采購領域實施“本國產品標準”。這套標準有哪些內容?“本國產品”如何參與評審?標準的實施,對政府采購過程中的供應商等主體將產生哪些影響?
據了解,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明確,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
“本國產品”如何界定?建立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體系是關鍵。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何為“本國產品”:一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實現從原材料、組件到產品的屬性改變。二是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組件成本占比應當達到規定比例。三是對特定產品,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還須符合由財政部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其關鍵組件、關鍵工序在中國境內生產、完成等要求。
其中,“屬性改變”是指經過制造、加工或者組裝等工序,產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組件的新產品,并具有新的名稱和特征(用途),不含包裝、貼牌以及簡單的上漆、磨光和分裝等細微操作。這意味著,不在中國生產、只是到中國包裝、貼牌等產品不算“本國產品”。
本國產品將在政府采購中獲得價格扣除。《通知》明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對同時有本國產品和非本國產品參與競爭的項目,對本國產品報價給予20%的價格扣除,并以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據介紹,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政策是世界主要經濟體的通行做法。2024年起,中國開始在政府采購領域實施“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將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加快制定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今年初發布的《2025年穩外資行動方案》也明確,將盡快明確政府采購本國產品標準。制定相關標準,既能直接調節社會總需求,支撐經濟平穩運行,也可向社會傳遞明確的政策信號,引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此次《通知》強調,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各地區、各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冊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以及其他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業內人士認為,標準的明確,有望夯實公平競爭基礎,讓真正投入本土化的外資企業平等參與采購,獲得穩定的發展預期。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也表示,《通知》的出臺是落實政府采購領域外資企業國民待遇的重要舉措。
為此,政策還設置了過渡期。據介紹,《通知》實施后5年內,財政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分產品制定各類產品的“本國產品標準”,并依據不同行業發展實際,設置3—5年的過渡期,逐步建立健全標準體系與動態調整機制。專家分析,過渡期的相關安排,為包括外資企業在內的各類供應商調整在華生產布局和投資決策留出了時間。“考慮到我國產業門類較多,制定各類產品在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占比技術復雜、專業性強,需要一定的周期。《通知》提出,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將分類施策、穩妥推進。”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分產品的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對特定產品關鍵組件、關鍵工序的相關要求實施前,只要是符合在中國境內生產要求的產品,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即視同本國產品。(記者 汪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