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駁回大疆申訴,維持其“中國軍工企業”名單身份
關鍵詞: 大疆被美列入軍工企業名單 大疆 大疆業績數據 美國對大疆的制裁壁壘
9月29日消息,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保羅·弗里德曼近日作出一項關鍵裁決,駁回了中國無人機制造商大疆創新(DJI)要求從美國國防部“中國軍工企業”名單中移除的訴訟請求。

大疆無人機 圖源:大疆官網
法院的判決書指出,美國國防部提供了“實質性證據”,證明大疆創新的技術和產品“對中國國防工業基礎有貢獻”。
法官弗里德曼明確表示:“大疆的政策是否禁止軍事用途無關緊要。但這并不能改變大疆的技術在理論和實際軍事應用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的事實。”
這一論斷直指大疆困境的核心。盡管大疆一再強調其產品為消費級和商業級無人機,并非軍用設備,但其在航拍、測繪、物流等領域的頂尖技術——如高精度定位、長續航、穩定圖傳和自主飛行能力——同樣適用于戰場偵察、目標定位甚至改裝為攻擊性武器。
尤其是在俄烏沖突中,雙方均被報道使用了經過改裝的大疆無人機執行軍事任務,這成為美國政府將其列入黑名單的重要現實依據。
2022年10月,美國國防部正式將包括大疆在內的13家中國公司列入該名單 。美國國防部此舉的官方理由是“強調和對抗中國的軍民融合戰略” 。值得注意的是,該名單與美國商務部的“實體清單”(Entity List)或財政部的投資禁令名單性質不同,其直接影響主要是聲譽損害以及限制美國國防部與名單內企業進行合同往來 ,并向其他美國及國際實體警示與這些公司合作的潛在“國家安全風險” 。
在被美國國防部列入“中國軍工企業”名單之后,公司一直試圖通過法律途徑推翻這一認定。在去年提起的訴訟中,大疆辯稱其“并非由中國軍方擁有或控制”,且“美國國防部也承認大疆生產的是消費和商業無人機,而非軍用無人機”。公司還強調,該名單導致其遭受了持續的財務和聲譽損害,包括失去大量商業訂單和合作伙伴。
然而,法院的判決顯示,美國政府的審查重點已從“企業所有權”轉向“技術用途”。在日益緊張的地緣政治環境下,任何可能增強對手軍事能力的技術,無論其原始設計意圖如何,都可能被視為國家安全威脅。
根據大疆2024年的業績數據,該公司2024年無人機出貨量約為300萬架,年度凈利潤達120.56億元人民幣,營收突破800億元,同比增長35%。消費級無人機全球市占率保持在70%以上。這些數據反映了大疆在無人機市場的強勁表現和良好的盈利能力。然而,大疆的全球市場領先地位,恰恰成了其被“盯上”的原因。
據悉,大疆正在考慮法律途徑,并表示弗里德曼法官的裁決“基于一個適用于許多從未上市公司的單一理由”。
然而,此次敗訴并非大疆面臨的唯一挑戰。美國多個政府部門已對其構筑了層層壁壘:
美國國防部名單:限制美國政府機構及承包商采購大疆產品。
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限制美國企業向大疆出口關鍵技術。
美國財政部制裁:影響其國際金融交易。
這一事件也警示所有中國高科技企業:在技術全球化時代,企業聲譽和市場準入越來越受到國家間政治關系的影響。即使產品完全民用,其技術潛力也可能成為被制裁的理由。
責編:Jimmy.z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