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車駕駛員出車獎勵發放辦法》政策解讀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0〕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為做好出車獎勵發放工作,我局起草了《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車駕駛員出車獎勵發放辦法》(以下簡稱《發放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巡游車行業出臺出車獎勵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武漢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深圳至今確診了400余例病毒感染患者。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廣東省宣布自2020年1月23日起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受疫情影響,市民出行減少、巡游車行業營收大幅下降,駕駛員收入銳減,同時口罩等防疫物品短缺,行業出現確診病例,營運風險增大,駕駛員出車積極性不高,恐慌情緒和不穩定情緒積聚,如不及時處置,存在維穩風險。巡游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服務,在疫情期間顯得尤為重要。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于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多措并舉支持企業共渡難關,我市制定出臺了《若干措施》,該文件規定“十二、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的運營保障支持。設立巡游車駕駛員出車獎勵機制,運營里程及時間達到標準的,給予當日50元獎勵,獎勵政策暫定執行2個月”。為做好防疫期巡游車駕駛員出車獎勵發放工作,我局制定出臺了《發放辦法》。
二、請問出車獎勵執行多長時間?
《若干措施》于2020年2月7日印發,文件中要求獎勵政策暫定執行2個月。因此,政策執行時間為2020年2月7日至4月6日期間(共60天)。
三、請問出車獎勵的對象是哪些人?
2020年2月7日至4月6日期間(共60天),全市所有注冊登記正常營運的巡游車駕駛員,無論是主班、副班、還是機動駕駛員都可作為獎勵對象。
四、請問獎勵標準是怎樣的?
單個駕駛員日(0:00至24:00)營運里程達到100公里或營運時間達到5小時的,給予當日出車獎勵50元。每車每日出車獎勵最高不超過100元。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一)疫情期間,客流較少,駕駛員營收急劇下降,日均行駛里程及營運時間下降明顯。考慮到出車獎勵制定初衷及普惠性,為鼓勵更多駕駛員出車營運,保障市民出行需求,達標條件不宜設置過高。達標條件中“營運里程達到100公里”及“營運時間達到5小時”是或者關系,只要達到其中1個條件就可以申請當日出車獎勵。營運里程、營運時間是區分駕駛員當日0:00至24:00期間累計的數據。
(二)行業內巡游車有單班(1名駕駛員)、雙班(2名駕駛員)兩種營運狀態。出車獎勵是對營運達標駕駛員的獎勵,所以無論單班、雙班營運,對于1臺巡游車來說,只要單個駕駛員達標,就給予達標駕駛員當日出車獎勵50元,但每車每日最高不超過100元。即對1臺巡游車來說,單班達標或雙班中只1人達標的,給予達標駕駛員50元獎勵(共50元);雙班各自達標的,就給予2人各50元獎勵(共100元)。其中,如為機動駕駛員頂班且達標的,出車獎勵50元應給予機動駕駛員。
五、請問發放流程是怎樣的,有什么特點?
為保障資金發放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發放流程設計了6個環節:數據采集、企業申報、審核匯總、獎勵公示、發放審批、獎勵撥付。特點如下:
(一)借助局“綜合監管一體化服務平臺”信息化系統,我局每周提取營運數據并公示企業復核,明確達標駕駛員及天數,避免企業花費大量精力去自行統計,減少企業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獎勵政策執行60天,為保證資金及時發放,緩解駕駛員實際困難和壓力,企業每30天申請1次(即在3月7日后、4月6日后按要求申請),審核合格的獎勵資金計劃于3月、4月發放至駕駛員賬戶。
(三)審核涉及巡游車企業、出租車協會、市交通運輸局等多個部門,并設計了聯合審核、官網公示、聯合審議等環節,既有多方審核及監督、又有集體決策,體現出重大資金撥付的嚴謹性,以及撥付流程的公平、公正、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