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羅湖管理局關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深規土許第ZS-2015-0030號)變更事宜的公示
關鍵詞: 規劃用地
深圳市第二實驗學校申請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深規土許第ZS-2015-003號)。該事項已經規劃主管部門審議通過,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和《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公示:
一、變更內容
H223-0044號宗地位于羅湖區怡景路與愛國路交匯處。本次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深規土許第2015-0030號)內容變更如下:
(一)項目名稱由“深圳市碧波中學高中部總體改造擴建工程和文體樓工程”調整為“深圳市第二實驗學校高中部改擴建工程”。
(二)用地面積由“29050.56平方米”調整為“29024.9平方米”。
(三)用地性質由“教育科研用地”調整為“教育設施用地”。
(四)總規定建筑面積由“45872平方米”調整為“71517平方米”。
(五)規定容積率由“≤1.58”調整為“≤2.47”。
(六)分項建設指標由“已建建筑37482平方米(其中綜合樓10113平方米、學員宿舍9369平方米、教學樓10200平方米、教工學生宿舍樓和食堂7800平方米);新建文體樓83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0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327平方米)”調整為“已建規定建筑面積36503平方米;新建規定建筑面積35014平方米,其中:教學輔助用房9681平方米,生活服務用房25333平方米”。
(七)建筑覆蓋率由“≤40%”調整為“≤60%”。
(八)綠化覆蓋率由“不作規定”調整為“≥12%”。
(九)建筑高度由“不作規定”調整為“≤80米”。
(十)建筑退線要求由“新建建筑退紅線要求:北側≥4米,東側≥4米,東北側≥2米”調整為“宿舍樓部分:東側、南側一級退線≥6米,二級退線≥9米;操場部分:東側、西側≥6米,南側≥4米;其余保留建筑退線維持現狀”。
(十一)機動車泊位數由“不作規定”調整為“147輛”。
(十二)自行車泊位數由“不作規定”調整為“520輛”。
(十三)備注由“1、因在原建設用地規模擴大的基礎上對現狀60班寄宿制高中擴建文體樓,故重新核發擴建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現狀已建建筑面積根據2008年4月8日核發深規許ZS-2008-0004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定;新建建筑須在滿足消防要求前提下方可投入使用;2、按有關規定配置適量停車位;3、新建文體樓規模根據市發改委批復意見(深發改[2013]211號予以核定;4、原核發深規土許ZS-2011-0008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回作廢。”調整為以下內容:
1、宗地號:H223-0044
2、本項目須按照機動車停車位數量30%的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在符合相關規范基礎上,100%預留機動車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同時應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區域,應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車停車位20%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車位。
3、本項目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及相關要求落實,符合不低于綠色建筑標準三星級的要求;鼓勵進行垂直綠化、架空綠化和屋頂綠化。
4、本項目應按照《深圳市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行動方案(2023-2035)》的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
5、本項目應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有關要求實施 BIM技術應用。
6、本項目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應征求海綿城市主管部門意見。
7、本項目涉及地鐵24號線規劃控制預警區,該地塊圍護結構錨索等施工措施構件禁止侵入軌道地鐵24號線規劃控制區。
8、本項目涉及現狀雨水管及現狀電力110(132)電纜,需征求水務及電力主管部門意見。
9、本項目位于光明-寶安-南山-福田-羅湖斜坡類地質災害不易發區(D1-2),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做好地質災害預防工作,嚴防因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
10、其他未標注事項應滿足《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11、原核發深規土許ZS-2015-0030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回作廢。
其他未列指標不做變更,管控要求按相關規定要求核定。
二、公示地點
(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羅湖管理局
地址:羅湖區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廈5樓
(二)項目現場
地址:羅湖區怡景路與愛國路交匯處
(三)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羅湖管理局門戶網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三、公示時間
為期10個自然日,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止。
四、意見反饋
(一)公示期間對該調整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羅湖管理局行政服務窗口,逾期視為無異議(如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個人反饋的,需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饋的,需附每位反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四)單位反饋的,需附單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地址、聯系方式。
五、聯系方式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羅湖管理局規劃科
聯系人:溫工
聯系電話:0755-82269027
附件:項目位置圖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羅湖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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