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增一項關鍵技術出口限制,電池核心技術進一步收緊
關鍵詞: 電池正極材料 技術出口限制 磷酸鐵鋰 磷酸錳鐵鋰 磷酸鹽正極
7月15日,中國商務部會同科技部調整并發布了《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其中新增了“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為限制類技術條目,具體包括電池用磷酸鐵鋰(LFP)制備技術、電池用磷酸錳鐵鋰(LMFP)制備技術以及磷酸鹽正極原材料制備技術等三條控制要點。這一調整旨在加強對關鍵技術和敏感領域的技術出口管理,以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產業競爭力。
此次調整是基于技術發展變化形勢,對現有限制類技術進行的優化。隨著新能源汽車、儲能等領域的快速發展,電池正極材料作為核心部件之一,其制備技術在國際市場上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因此,將相關技術納入《目錄》限制類,有助于統籌發展與安全,促進相關技術的安全、可持續應用和發展。
具體而言,新增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包括以下方面: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電池用磷酸鐵鋰制備技術
(1)化學通式 LixFeyMzPO4,其中 x,y,z≥0,M 為除Li、Fe 之外的其他一個或多個元素
(2)該材料在 220MPa 下粉體壓實密度≥2.58g/cc,0.1C放電克容量≥160mAh/g,首次庫倫效率≥97%
2.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電池用磷酸錳鐵鋰制備技術
(1)化學通式 LixFeyMnzMaPO4,其中 x,y,z,a≥0,M 為除 Li、Fe、Mn 之外的一個或多個元素
(2)該材料在 220MPa 下粉體壓實密度≥2.38g/cc,0.1C首次庫倫效率≥95%,0.1C 放電克容量≥155mAh/g,0.1C 平均電壓≥3.85V
3.磷酸鹽正極原材料制備技術
(1)磷酸鐵、磷酸鐵錳、電池用草酸亞鐵、電池用磷酸二(一)氫鋰、電池用磷酸鋰制備工藝,其中磷酸鐵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振實密度>1.2g/cc,磁性異物<10ppb。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限制出口的技術需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這意味著,企業若想將上述技術出口至其他國家或地區,必須申請并獲得相應的出口許可證。
今年1月,商務部還曾新增限制出口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條目,不僅包括磷酸鐵鋰和磷酸錳鐵鋰的制備技術,還涵蓋了磷酸鹽正極原材料制備技術。
值得一提的是,歐盟曾計劃要求在中國設廠的歐洲企業向當地轉讓技術以換取財政補貼,但中方迅速回應,宣布將電池正極材料制備技術納入限制出口范圍,并加強對相關技術的審核。這一舉措被視為中國在全球技術競爭和產業鏈博弈中的重要一步。
有分析認為,此次調整可能短期內影響海外電池廠的研發方向,但長期來看,中國有望通過掌握核心技術,主導全球磷酸鹽正極材料供應鏈標準。
